离婚后对方不让看孩子,起诉后对方依然拒绝探望孩子怎么办?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8-22 15:51:4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实际生活中,总是出现离婚后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对方看孩子的情况,这时很多人会选择起诉维护自己的探望权。但如果起诉后对方依然不让看孩子怎么办呢?

对拒不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如果此前已经有关于探望权的判决,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没有,也可以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权。

如果子女有能力正确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意愿(一般10周岁以上),能够对事物作出较为合理的判断,如果子女自己拒绝另一方的探望,是出于自己的真实意思拒绝探望,则应依法中止执行或申请中止探望权,但若是受人唆使可视情节对其批评教育,甚至拘留罚款,勒令其改正错误,说服子女配合探望。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探望权是法定权利,但行使过程中也并非没有限制。根据法律的规定,如果探望孩子一方患有严重疾病、在行使探望权的时候对子女有侵权或者犯罪行为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时,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权。

如果探望权人具备抚养子女的条件,当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协助义务人仍不能有效协助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的,探望权人应当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主体,人民法院应当予以受理

离婚律师表示,探视权案件的执行内容是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孩子永远是快乐的天使,不是任何人的筹码,更不是离异夫妻报复对方的工具。

未成年子女在成长的过程中,其实是特别需要父母双方的保护和关爱。即使双方已经不是夫妻,但依旧是孩子的父母,因此都不应该去剥夺孩子与父母相处的时间。若阻止对方探视小孩,不只是非常自私的行为,更是会使孩子的成长受到影响,对孩子来说,并非是最大的利益。

以上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有其他疑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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